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其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学资源的功能和效益,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探索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满足教师、学生和兄弟单位的科研学习需求,生命科学学院所属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实行开放管理制度。为保证实验室和校内实训基地开放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对象
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学生、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一)进入实验室的程序
- 学院内部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人员,与相关实验室的实验员联系,并提交申请表交实验室主任审批。
- 审批后的申请表送到相关实验室,由实验员根据实验室情况安排具体实验时间。
- 学院外部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人员除上述手续外还需在实验员处领取“实验经费核算缴费单”并交清相关费用之后,方可进行工作。
- 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收费办法,按“正规外围买球十大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使用手册”的规定试行;其余的实验所需费用交到生命科学学院“教学经费”中。
- 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认真做好各种记录。
- 作息时间内全天全面开放。
- 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在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相关实验室钥匙借用手续。
(二)开放实验室运行保障
-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防止水电及实验材料的浪费,同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实验室财物及参加实验人员的安全。
- 导师负责制: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工作时,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对学生在实验室进行的一切活动负责。包括负责实验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调整与维护,解答学生实验过程的疑难问题,对所做实验进行认定,并认真做好开放情况记录。
- 对于在试验室进行科研活动的研究生、教师及科研人员按申请表中预约,实验员为其做好相应的设备、试剂及材料的保障。
- 学校的实验设备是保证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使用者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定以及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 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爱护、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完好。
- 进入实验室科研,应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时间,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完成,以免和他人的实验发生冲突。
- 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学习的人员要严格登记进入时间、所用设备名称和编号、设备运行状况和离开时间。
- 不准擅自移动、拆卸和改装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 如出现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记录故障现象,保护故障现场,经专家鉴定后再作结论。
- 仪器设备因责任事故发生损坏或丢失,在分清责任,批评教育的前提下,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赔偿。
- 生命科学学院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若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有生命科学学院的教师担保。
三、校内实训基地使用管理办法
1.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2.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3.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5.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6.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7.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8.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生命科学学院
2012年3月29日